皮膚與光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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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光照造成的皮膚傷害,通常來自於紫外光的波段,而紫光外又可以再分成兩個大類,分別為UVB和UVA。
名詞定義
(1) UVB與UVA
- UVB: 280-320nm為主要造成曬傷的波段
- UVA又可以分成UVA-1(340-400nm)和UVA-2(320-340nm)
(2) 曬傷的評估
- 評估曬傷的單位稱為『minimum erythema dose,MED』
- 在單次暴露後,於24小時後產生紅斑,其所需的『最小UV劑量』
(3)紅斑的時間
- UVB造成的紅斑:通常在暴露後6-24小時出現,並於72-120小時消退
- UVA造成的紅斑,通常在暴露後4-16小時出現,並於48-120小時消退
(4) SPT
- 可以依照皮膚顏色/曬傷風險,將皮膚分成六種skin phototypes (SPT)
SPT 皮膚顏色 日光暴露後的反應 I 蒼白 容易灼傷、皮膚不會曬黑 II 白 容易灼傷、皮膚不易曬黑 III 白 一開始容易灼傷,但皮膚容易被曬黑 IV 淺棕色 不容易灼傷,皮膚容易被曬黑 V 棕 通常不會灼傷,皮膚容易被曬黑 VI 黑 不會灼傷,皮膚會變更黑 - 然而,皮膚曬傷和『暴露的UV劑量』有關聯性,所以就算是SPT VI的皮膚,在非常高量的暴露之後,仍然有可能造成曬傷。
(5) 光敏感Photosensitiv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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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一種對於日光不正常的皮膚反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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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中的物質,吸收光的能量之後,可能會產生化學反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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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光敏感的傷害,通常只會出現在『暴露於日光的部位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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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的光敏感皮膚反應,分成『曬傷型』、『皮疹型』、『蕁麻疹型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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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的光敏感皮膚反應,則在反覆暴露於日光後,產生多型性的皮膚變化
光照相關的皮膚疾患
(1) 光毒性(phototoxicity)
- 曬傷、藥物/化學物質誘發、植物誘發(phytophotodermatitis)
(2) 光過敏(photoallergy)
- 藥物/化學物質誘發、慢性光激性皮膚炎(chronic actinic dermatitis)、日光性蕁麻疹(solar urticaria)
(3) 不明原因
- 多型性光疹、光激性癢疹(actinic prurigo)、Hydroa vacciniforme
(4) 代謝與營養
(5) DNA缺陷相關的皮膚疾患
- Xeroderma Pigmentosa (XP)
(6) 照光後惡化的皮膚病
(7) 慢性光照傷害
- 光照性皮膚老化(dermatoheliosis)、曬斑(solar lentigo);光激性角化症(actinic keratosis)、皮膚癌
Reference
Fizpatrick's color atlas and synopsis of clinical dermatology